广西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考常识随着笔试成绩的一天天临近而随之下达,报考常识中详细介绍了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对象,报考条件,报考方法以及报名现场确认的注意事项等,请考生认真查看,牢记报名时间,切勿错过!
一、报考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社会考生以及户籍不在广西但在广西区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包括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包括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时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考生是否属于此类请咨询在读学校。
5.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包括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6.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二)报名方法
考生于4月13-1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选择面试考区(面试考区为考生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三)报考资格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于4月15-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上班)到考生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前往相应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确认:
1.户籍在广西区内的社会考生(考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面试)。
(1)考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广西区内的社会考生(包括外省户籍和本省非生源地市户籍的社会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2)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关系证明原件(确认点保留)。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确认点保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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