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月6日至2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以上均为原件),于2013年1月13日至16日到北京市质量监督检验培训中心(地址:略;联系电话:略)进行资格审核;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1月22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